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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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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9787516150115
  • 58244
  • 2014年11月
  • 未分类
  • 未分类
  • D922.664
内容简介

  梁剑琴编著的《中国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研究》首先阐述立法后评估的一般理论和实践,包括立法后评估的基础理论、立法后评估的域外经验和立法后评估的国内实践,作为中国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研究的理论铺垫。进而从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必要性、实践概览和典型案例等方面,点面结合、由浅入深地描述中国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实践探索的全貌和总体特征。接下来再根据立法后评估的必备要素,分别对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进行专门论述,在考察现状、评析成功做法和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目录

引言


 一 选题背景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思路


 四 研究方法


 五 研究价值


第一章 立法后评估的理论和实践


 第一节 立法后评估的基础理论


  一 立法后评估的内涵


  二 立法后评估的类型


  三 立法后评估的原则


  四 立法后评估的功能


 第二节 立法后评估的域外经验


  一 美国立法后评估制度


  二 英国立法后评估制度


  三 日本立法后评估制度


  四 域外立法后评估的启示与借鉴


 第三节 立法后评估的国内实践


  一 立法后评估的法律依据和制度建设


  二 立法后评估实践概览


  三 立法后评估工作特点分析


第二章 中国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实践探索


 第一节 中国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必要性


  一水资源形势严峻


  二水法律体系庞杂


  三 水法治存在诸多问题


 第二节 中国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实践概览


  一 中央开展的水法律立法后评估


  二 地方开展的水法律立法后评估


  三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实践评析


 第三节 中国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典型案例


  一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


  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立法后评估


第三章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主体


 第一节 立法后评估主体概述


  一 立法后评估主体的含义


  二 立法后评估主体的类型


  三 不同类型的评估主体的优劣比较


 第二节 现行水法律立法后评估主体考察


  一 现行水法律立法后评估主体的基本形式


  二 现行水法律立法后评估主体的特点


  三 现行水法律立法后评估主体存在的不足


 第三节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主体的构建


  一 科学选择内部评估主体


  二 培植独立第三方评估


  三 扩展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估


  四 促进和保障公众参与评估


第四章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对象


 第一节 立法后评估对象概述


  一 立法后评估对象的范围


  二 立法后评估对象的类型


  三 立法后评估对象的选择


 第二节 现行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对象考察


  一 评估对象的形式十分多样


  二 评估对象的效力层级总体较低


  三 评估对象涉及领域非常广泛


  四 评估对象的实施年限较长


  五 以单一性评估为主


 第三节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对象的选择


  一 水法律的单一性评估


  二 水法律的类型化评估


第五章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内容、标准和指标体系


 第一节 立法后评估内容、标准和指标体系概述


  一 评估内容的含义和范围


  二 评估标准的内涵和外延


  三 对评估指标含义的不同认识


  四 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的意义


  五 评估内容、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关系


 第二节 现行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内容、标准和指标体系考察


  一 评估内容较丰富,但以实施绩效评估和立法质量评估为主


  二 理解、确立和运用评估标准的程度不一


  三 评估标准主要运用于立法质量评估


  四 评估标准总体分散,但部分标准使用频率较高


  五 评估标准使用粗糙,没有形成指标体系


 第三节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的设定


  一 建立水法律立法后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原则和应考虑的因素


  二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的构建


  三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的综合权重


第六章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方法


 第一节 立法后评估方法概述


  一 立法后评估方法的概念


  二 立法后评估方法的意义


  三 立法后评估方法的分类


  四 选取和适用立法后评估方法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节 现行水法律立法后评估方法考察


  一 “重评估,轻方法”倾向明显


  二 误将信息采集方法视为评估方法


  三 部分评估重视综合运用多种方法


 第三节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方法体系的建构


  一 系统分析方法


  二 比较分析方法


  三 社会实证调查方法


  四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


  五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第七章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程序


 第一节 立法后评估程序概述


  一 立法后评估程序的含义和特征


  二 立法后评估程序的价值


  三 立法后评估程序的指导原则


  四 立法后评估的一般程序


 第二节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启动与准备


  一 评估的启动


  二 评估的准备


 第三节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的实施


  一 收集评估信息


  二 分析评估信息


  三 撰写评估报告


  四 公布评估报告


 第四节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结果的回应


  一 立法后评估回应概述


  二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回应不足及其原因


  三 水法律立法后评估回应机制的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主题词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