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
- 9787511864291
- 190113
- 2014年7月
-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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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25.318.14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只有一种时效规定——起诉期限,在司法实践中,对所有的行政行为、行政争议均适用同一的起诉期限规定,没有考虑到行政行为和行政争议的多样性,导致出现一些对当事人正当权益救济不足的负面案例,引来了学界和实务界不少的批评声音。林俊盛所著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研究》从诉讼类型化这一新的视角,对各种诉讼类型的具体时效规则的历史发展,理论依据予以厘清,并对各种具体时效制度在解决实际行政争议规则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做出恰当的界定。重点讨论起诉期限与诉讼类型的关联性、起诉期限的设定和适用范围。作者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整体的时效规则应当根据诉讼类型的不同而进行“多元化”设计,起诉期限的设定和适用范围应当“有限化”,即起诉期限仅适用于撤销诉讼等直接涉及行政行为效力存废的特定诉讼类型。借鉴域外经验,作者认为,在行政撤销诉讼中应保持现有的起诉期限,在行政给付诉讼中引入消灭时效,在确认诉讼中可以考虑引入权利失效等规则,以防止滥诉和无休止的缠诉等现象的发生。
导言
一、选题的原因
二、问题的提出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思路
六、主要观点
第一章 起诉期限之界定
第一节 期间、期限与时效
一、时间与法律权利的时间限制
二、民法学中的期间、期限与时效
三、行政法学中的期间、期限与时效
第二节 起诉期限之定义
一、起诉期限之概念
二、起诉期限之性质
三、起诉期限之特征
第三节 起诉期限与相关制度之关系
一、起诉期限与受案范围
二、起诉期限与无效行政行为
三、起诉期限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四、起诉期限与权利失效
五、起诉期限与行政强制执行
六、起诉期限与信访
第四节 起诉期限之效果和功能
一、起诉期限之法律效果
二、起诉期限之客观功能
第二章 起诉期限之设定
第一节 起诉期限设定之理论基础
一、公平与效率之关系
二、司法权与行政权之关系
三、行政诉讼之诉讼类型
第二节 域外各种诉讼类型之时效规定
一、大陆法系各种诉讼类型之时效规定
二、英美法系国家各种诉讼类型之时效规定
第三节 起诉期限之设定范围
一、行政诉讼类型之特色
二、撤销诉讼设定起诉期限之理由
三、其他诉讼类型之时效
第四节 我国目前相关立法规定及现有修法观点之检讨
一、我国目前起诉期限之法律规定及其特点
二、当前立法规定存在之问题及原因
三、现有修法观点之评析
第五节 不同诉讼类型时效规则之构建
一、行政诉讼时效设计之基本框架
二、各种诉讼类型之时效设计
第三章 起诉期限之适用
第一节 起诉期限之种类
一、经过复议之起诉期限与直接诉讼之起诉期限
二、一般(普通)起诉期限与特殊起诉期限
第二节 起诉期限之具体适用与计算
一、起诉期限适用之前提
二、起诉期限起算期日之确定
三、两种起算期日之区别
四、几种特殊情形之起诉期限计算
第三节 耽误期间之扣除、回复原状或延长
一、域外相关经验和做法
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之检讨
第四节 教示义务与起诉期限之选择适用
一、短期起诉期限之适用应以教示为前提
二、我国起诉期限适用存在之问题及完善
三、教示制度具体适用规则之完善
第四章 起诉期限之补救
第一节 程序重开之救济
一、程序重开之含义
二、程序重开之条件
三、行政机关对程序重开申请之处理及其救济
四、我国相关规定和做法之检讨与完善
第二节 行政赔偿救济
一、域外做法之借鉴
二、起诉期限届满后仍可寻求行政赔偿救济之理由
三、我国行政赔偿相关规定及适用存在之问题及完善之对策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