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
- 9787511864079
- 178148
- 2014年7月
-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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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27.659.52
赖建国编著的《法改语境下之澳门羁押制度》立足澳门刑事羁押司法实践,承载欧盟前沿法理之刑事诉讼法, 汲取葡国、香港特区及台湾地区等两大法系的学术成果与葡澳传统之核心法理论, 锐意揭示羁押期标准重构等深层法理。
同时,因应2014年生效的澳门新《刑事诉讼法典》法改前后浮现的焦点,关注检审分立原则在宪制层次解读之敏感课题。《法改语境下之澳门羁押制度》对澳门特区法学士、大律师、司法官、立法者及中国内地的法律工作者都将有所裨益。
第一章 羁押制度概述
第一节 羁押措施历史沿革
一、古罗马羁押史
二、澳葡羁押史
第二节 羁押的含义和特征
一、羁押的含义
二、羁押的特征
第三节 羁押类型之司法实践
一、常见犯罪类型
二、对准公罪羁押的反思
第四节 羁押制度之规范体系
一、羁押制度法律广义
二、羁押制度法律狭义
第五节 羁押批示论略
一、羁押决定各阶段
二、羁押批示之格式化
三、《欧洲人权公约》的启示
第二章 司法实务考:羁押决定之法定刑及目的要件
第一节 羁押决定之法定刑要件
一、2013年澳门《刑事诉讼法典》第186条与第193条之立法剖析
二、《有组织犯罪法》第29条
三、第62004号法律第26条
第二节 羁押决定之具体目的
一、具体目的:第188条a项述评
二、具体目的:第188条b项述评
三、具体目的:第188条c项述评
四、法理前瞻:对预防性羁押的反思
第三节 羁押决定之抽象目的——法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适度及适当原则
三、补足性原则
第三章 司法实务考:羁押决定之证立要件
第一节 强烈迹象要件
一、基础性标准:应判处徒刑
二、司法官眼中的强烈迹象
第二节 强烈迹象与证据
一、证据的含义
二、制度渊源
三、证据原则
四、强烈迹象不等同证据
第三节 法源反思:强烈迹象与合理怀疑
一、合理怀疑与排除合理怀疑
二、强烈迹象与合理怀疑
第四节 羁押决定之证据审查
一、证据审查是薄弱环节
二、证据审查前之拘留合法性审查
三、证据审查之一:四种获得证据的方法
四、证据审查之二:七种证据方法
第五节 法制缺失之证人保障及证言获取
一、证人证言及保障制度
二、证言获取新视角
三、证言获取之立法观
第四章 法理核心:羁押期划定标准重构
第一节 羁押期之复查
一、复查之司法实践
二、对另案羁押之反思
第二节 立法探讨:谁主羁押期延长
一、政府法改部门之解读
二、立法会常设委员会之信守
三、法律观点搜集
第三节 法理错配:羁押期划定标准
一、传统的羁押期划定标准
二、重构羁押期划定标准
第五章 法理焦点:审检分立原则下羁押权配
第一节 羁押决定权
一、法改触发羁押决定权
二、司法官委员会主张考
三、律师界主张考
第二节 审检分立宪制原则
一、审检分立原则与话语权潜规则
二、比较法视野下的审检分立
三、法理回归:宪制视野下的强制措施决定权
四、具体建言:各强制措施决定权重构
第三节 羁押措施新论
一、同样严厉的居所监视措施
二、时尚脚镣之高科技套餐
三、经济担保措施新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