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进入教材巡展
#

出版时间:2014年6月

出版社:法律

以下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和升级》的配套数字资源,这些资源在您购买图书后将免费附送给您:
  • 法律
  • 9787511861634
  • 85577
  • 2014年6月
  • 未分类
  • 未分类
  • D923.404
内容简介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又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义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之上,需要全面打造“升级版”。


  孔祥俊编著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和升级》紧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和升级现状,既从宏观角度思考与此有关的问题,又从具体问题着眼,不但可作为知识产权法官、律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读本,同时还可作为领导干部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学习和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学习读本。

目录

第一章 “升级版”知识产权保护的六大


 观念


 一、强化全局的观念


 (一)国际与国内大局相结合


 (二)市场体系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相结合


 (三)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二、强化市场的观念


 (一)重视以商品的属性看待知识产权


 (二)重视以商品属性的市场规则调整知识


 产权关系


 (三)重视司法“定价”与市场定价的


 良性互动


 (四)重视效率观念


 (五)重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三、强化发展的观念


 (一)促进发展是重要的政策目标


 (二)注重符合发展规律和满足发展需求


 (三)以发展的眼光、态度和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四、强化开放的观念


 (一)更加重视与国际接轨


 (二)要由“追赶者”向“引领者”转变


 (三)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


 (四)增强制度自信


 五、强化创新的观念


 (一)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


 (二)更具与时俱进的创新姿态


 (三)强化促进创新的观念


 六、强化法治的观念


 (一)发挥司法保护的常规性和主导性作用


 (二)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三)重视保护体制机制探索和改革的依法性


第二章 全球化、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法治的升级


 一、引言


 二、强化接轨与适应内需的关系


 (一)“倒逼”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仍应主动坚持采用国际标准


 (三)“升级版”接轨是自主选择


 三、法治治理与政策治理的关系


 (一)妥善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二)增强法律执行的可预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加强平等保护


 四、私权保护与公权介入的关系


 (一)公权介入要符合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本质


 (二)警惕公权力过多介入的窒息创新效应


 (三)警惕公权力介入的保护机制“异化”效应


 (四)积极推动我国保护体制的完善


 五、全球化、地域性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一)加强保护的辩证性与复杂性


 (二)全球化与地域性


 (三)国情实际与中国特色


第三章 积极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升级版”


 一、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阶段性特征与总体要求


 二、国内外新形势要求更具开放姿态


 (一)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化与高标准保护


 (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与高水准国内保护


 (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全方位保护


 三、司法保护要强化四种意识


 (一)强化大国意识


 (二)强化接轨意识


 (三)强化国家利益意识


 (四)强化适度保护意识


 四、更加注重促进知识产权质量与价值的提高


 (一)加强授权确权司法审查的导向性


 (二)不保护无法保护的知识产权


 (三)实现司法“定价”与市场定价的良性循环


 五、司法保护要更加注意彰显法治形象


 (一)通过司法保护增强国际认同


 (二)处理好法律治理与政策治理的关系


 (三)高度重视司法的法治导向作用


 (四)增强法律执行的可预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四章 在深层次和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


 一、引言


 二、辩证地界说公正司法


 三、公正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四、形式司法与实质司法


 五、协调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六、协调好一般公正与个别公正


 (一)两者关系的辩证性


 (二)一般与特殊、原则与例外的关系


 (三)法律需要衡平来救济


 七、协调好统一性与差异性


 (一)统一性与差异性的对立统一


 (二)积极推动司法的探索与创新


 八、协调好道德评判与法律判断


 九、协调好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


 十、协调好依法性与能动性


 (一)司法能动的依法性和司法规定性


 (二)能动司法的两种路径


 十一、协调好国际与国内两个需求


 十二、协调好回应关注与守住底线


第五章 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法院问题


 一、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重要性


 (一)满足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需求


 (二)满足知识产权专业化的需求


 (三)保障知识产权法治的统一


 (四)增进裁判的实效性和有效提高效率


 (五)适应特殊的审判需求


 二、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初步思考


 (一)指导思想问题


 (二)层级最好要相对较高


 (三)借鉴通行做法和体现中国特色


 (四)关于管辖范围


 (五)关于审判机制


附录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专利案的专门法院


 一、改革迫在眉睫


 二、诞生备受争议


 三、“专门法院”中的“专门人员”


 四、变革与质疑共存


 五、专门法院的思考


附录二:关于域外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设立情况的综述


 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二、德国联邦专利法院


 三、俄罗斯知识产权法院


 四、欧洲统一专利法院


 五、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六、韩国专利法院


 七、我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