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与国家监督
作者: 袁文峰
出版时间:2015年1月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9787562057123
- 57948
- 2015年1月
- 未分类
- 未分类
- G647
袁文峰所著的《我国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与国家监督》一书是探讨国家与教育关系的专著。论文以法学的视角,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层面全面论述我国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与国家监督权的关系。认为三个层面应该做到立法中法律保留的明晰、府学关系的法治化与尊重学术自由下的有为的司法审查,这才是我国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与国家监督权应有的关系。论著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贴近我国实际,观点鲜明,富有创见。
序
摘要
导论
一、研究的范畴与范围
二、写作思路与理论运用
三、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四、文章的结构与内容
五、相关理论的研究现状
第一章 办学自主权的性质辨析
第一节 办学自主权权源:法律授权还是自有
一、高校如何进入行政法的视野
二、几种有关高校权力来源的学说
三、授权说的不足与办学自主权的性质
第二节 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办学自主权
一、大学自治的涵义与实质及我国大学自治与国外大学自治的异同
二、大学自治权与学术自由的宪法关系
小结
第二章 办学自主权与国家立法权
第一节 大学自治的边界
一、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边界
二、大学自治中国家监督之事项
第二节 大学自治与国家立法的边界
一、法律保留的范围
二、高校事项法律保留的范围
第三节 法律保留原则下我国立法现状的拷问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教育立法现状
二、国务院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越位——《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评析
小结
第三章 行政监督情境下的府学关系
第一节 我国府学关系的各个发展阶段与府学关系的概括性理论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阶段及其模式
二、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特征
三、有关府学关系的概括性理论
第二节 法治化与非法治化的府学关系
一、对内部行政性委托关系的质疑
二、非法治化的关系:特别权力关系
第三节 特别权力关系与我国的府学关系
一、从单位与个人到单位与单位间的特别权力关系
二、我国的府学关系是机关与机构间的特别权力关系
三、其他关系对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以行政复议为例
第四节 府学关系法治化之切入点一:高校法律地位的确立
——以德国公法人理论为镜鉴
一、德国公法人的分类对我国的适宜
二、德国各种公法人的特征与其公立高校法人形态的发展
三、公立高校法人化的趋势与我国的抉择
第五节 府学关系法治化之切人点二:办学自主权的归返
——以招生自主权和教学评估为分析样本
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内涵与性质
二、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范围及其与教育行政权间的关系
三、从“积极行动”看招生自主权的归返
四、作为教学质量监督手段的我国教学评估
第六节 府学关系法治化之切人点三:高校内部事务的共治
——以与美国公立大学内部组织的比较为基础
一、美国公立大学内部组织形态的特征
二、我国公立大学董事会(理事会)情境下的高校内部组织结构
三、内部自治的强化:办学自主权砥砺政府监督权
小结
第四章 司法对办学自主权审查的范围与深度
——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不确定概念和裁量理论为分析工具
第一节 问题的引出
一、林群英诉厦门大学博士生招录案案情
二、有关司法审查的问题
第二节 内部行政行为的外部化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下内部行政行为的两次外部化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外的其他转换理论
三、我国内部行政行为外部化的现状:不一致的板块化现象
四、超越乌勒与宪法法院:高校行政
参照行政行为模式
第三节 判断余地与司法审查
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及其司法审查
二、与判断余地相关的案例
三、判断余地与作答余地
第四节 裁量权与司法审查
一、裁量的类分与司法的审查
二、林群英案中对学校裁量权的几种可能的审查角度
小结
结语大学找北与国家找北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