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出版社
- 9787511899095
- 194318
- 2016年8月
-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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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11.04
宪法程序是普通法程序与自然权利观念融合的结果。以此为论题,本书对宪法程序的理论逻辑、制度架构和普通法渊源进行了系统的考绎。
开篇揭示宪法程序和普通法的制度关联,然后追溯普通法程序的历史演进,分析中世纪迄今普通法在制度与价值上的继承与变革。同时,将普通法与欧陆法进行比较,以阐明普通法的程序理念和制度特质。最后探讨以程序为中心的“宪法之治”的社会条件与制约因素。
汪栋编著的《宪法程序考论》认为,英国中世纪的普通法程序,经过近代自然权利哲学的价值革新,而在美国联邦宪法中得其所归。普通法以其程序技术策略,于13世纪初完成了对封建司法的公权化,以及对教会司法的世俗化,从而实现了自身的理性化。但是,直到16、17世纪,普通法仍然以中世纪经院哲学为基础,此时兴起的自然权利思潮未能撼动普通法法律家的保守信念。边沁秉承启蒙哲学传统,通过推进功利主义改革而完成了英国法的价值嬗替,普通法程序因而成为保护公民自由的宪法堡垒。宪法程序作为契约社会的协作型法,是协调权利关系、实现政治和平的根本保障。
除运用史论结合的方法之外,本书对英国封建王权的探讨、对英法政体的比较,以及借助涂尔干与韦伯社会学概念对宪法程序的解读等,都是跨学科取径政治学与社会学,在更开阔的视野下探究宪法程序的制度与思想渊源。
导言
一、法治利维坦
二、程序的体与用
三、义理考证方法
四、普通法与自然权利
第一章 宪法程序的普通法渊源
第一节 宪法程序与权力结构
一、美国宪法的程序规则
二、宪法程序的基本功能
三、形式主义法治
第二节 《权利法案》的程序法意义
一、权利入宪的思考
二、宪法的道德性
三、权利的法律书写
第三节 普通法传统
一、普通法的特质
二、从自然正义到自然权利
三、中世纪个人主义与封建契约
四、诺曼征服后的司法集权
第四节 正当法律程序
一、普通法的基本程序
二、程序性正当程序
三、实体性正当程序
第二章 普通法程序的制度演进
第一节 英国政体的特质
一、政体的根本性
二、盎格鲁—撒克逊传统
三、诺曼因素
四、安茹王朝改革
第二节 令状的司法化治理
一、行政令状的司法化
二、起始令状
三、司法化令状的发展
四、令状与自助型司法
第三节 陪审制的程序理性
一、历史起源问题
二、程序的分化与建构
三、权利理念与制度创新
四、司法与政治功能
五、自由的堡垒
第四节 对抗式司法
一、律师主导与审判中心主义
二、从说话式审判到对抗式诉讼
三、对抗式的前身
四、刑事司法与自然权利
第三章 形式法治的价值嬗变
第一节 霍布斯的普通法批判
一、霍布斯与柯克之争
二、法律命令说
三、实在法的意义
四、普通法的新生
五、所谓恶法
第二节 边沁与英国法改革
一、工业革命
二、功利主义
三、法律的价值
四、法典编纂
五、边沁的影响
第三节 重返利维坦
一、施米特论题
二、利维坦的隐喻
三、纯粹法学
四、形式法治的价值前提
第四节 宪法程序与自然权利
一、自然权利论
二、政治的目的
三、法治联合体
四、宪法的程序正义
第四章 英国法与法国法
第一节 法国政治的历史
一、政体的变迁
二、政治统一之道
三、两种集权模式
第二节 权利之法
一、欧陆法的正义观念
二、理性化路径之别
三、法律的趋同
第三节 法典法
一、英国法问题
二、建构论唯理主义
三、实践权利的技术
第四节 二元司法及刑事审判
一、行政法院
二、行政法与法律至上
三、司法权的僭越
四、纠问式诉讼
五、参审制
第五章 契约社会的宪法程序
第一节 从传统社会到契约社会
一、劳动分工
二、压制法与协作法
三、集体良知
第二节 民主法治国
一、集体意识与国家思维
二、职业分化与民主
三、民主政治的“多数”
第三节 宪法程序的反思性整合
一、民主的运思
二、宪法程序的根本性
三、法治共同体的守望者
结论
参考文献
一、英文文献
二、中文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