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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6年9月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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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9787510216244
  • 41656
  • 2016年9月
  • 未分类
  • 未分类
  • D927.580.404
内容简介

  李杰清著的《没收犯罪所得程序法制与实务》主要从国际公约及比较法视角,分析没收前置阶段扣押的国际主流立法趋势;探索如何完善我国台湾地区扣押、禁止处分(冻结)等程序法制,进而以台湾地区案件为例,评析发还扣押高额债券之实体和程序等问题,并理清发还存款债权之扣押必要性、留存必要性之区分及判断基准的争点;确认金融账户之冻结、扣押或禁止处分之理论与实务;建构没收被告以外涉嫌犯罪,但尚未被确认共犯之第三人财产之程序法制的提案。目的在于针对没收实体法治的对象或客体大发展之际,在强调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整体秩序之间求得平衡,以利于对被害人及善意第三人之损害回复、损害赔偿或判决没收后之执行。

目录

自序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所在


 第二节 基本构想


 第三节 研究课题与比较方法


第二章 没收洗钱犯罪所得之实体与程序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没收洗钱犯罪所得之理论与实务


 第三节 国际没收实体法之考察


 第四节 国际没收程序法之比较


 第五节 强化适切没收洗钱犯罪所得之刍议


第三章 扣押财物或禁止处分财产之程序法制


  ——以利于损害回复或没收为核心


 第一节 问题所在


 第二节 依“刑事诉讼法”之扣押财物、发还及救济


 第三节 论“洗钱防制法”之扣押财产规定及存款账户之禁止处分


 第四节 评“银行对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之存款账户管理办法”之警示账户


 第五节 国际公约与日、德比较法之考察


 第六节 改善现行法缺失之刍议


第四章 被害人声请发还被扣押债票之程序与实体


  ——以“最高法院”2007年度台抗字第596号裁定为例


 第一节 事实摘要


 第二节 声请意旨


 第三节 原裁定意旨及本(抗告)裁定要旨


 第四节 问题争点


 第五节 评析


 第六节 结语


第五章 扣押与发还证券交易存款债权之理论与实务


  ——以“最高法院”2008年度台抗字第185号裁定及台北地院2009年度声字第962号裁定为例


 第一节 事实摘要


 第二节 裁定要旨


 第三节 后续诉讼审理情况


 第四节 问题争点


 第五节 评析


 第六节 结语


第六章 金融账户之冻结、扣押或禁止处分


 第一节 问题所在


 第二节 金融账户与特定财产犯罪之关系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在制度面对金融账户强制处分之分析与国际公约之比较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执行酌量财产扣押、禁止处分与警示账户之缺失与检讨


 第五节 改善我国台湾地区当前财产扣押或禁止处分之刍议


第七章 没收被告以外第三人涉及刑事案件财产之程序法制


  ——兼论没收重大犯罪嫌疑人逃亡或死亡时之犯罪所得的可能性


 第一节 问题所在


 第二节 当前没收第三人涉及刑事案件财产程序法制之缺失


 第三节 国际公约及日本没收缺席被告及第三人财产之程序法制


 第四节 完善我国台湾地区没收缺席被告及第三人财产之程序法制的刍议


 第五节 结语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