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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4年1月

出版社: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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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
  • 9787510908934
  • 24111
  • 2014年1月
  • 未分类
  • 未分类
  • D925.118.2
目录

【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2013年5月27日)


【领导讲话】


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贵州调研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专题】


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构建大调解格局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途径


开拓进取创新指导诉调衔接良性互动


以深化“廊坊经验”为先导不断创新指导民调工作机制


【合同专题】


旅游经营者违约责任的认定


【劳动争议专题】


用人单位“罚款权”的自由与限制


【程序专题】


裁判形成的决策过程


【理论前沿】


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上)


【指导性案例】


家庭暴力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问题时


不可忽略的因素


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的撤销问题


“末位淘汰制”能否作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侵害探矿权的损害赔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


就同一建设工程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后,应当


参照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与北京秦浪屿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共同侵权的认定——杨发亮、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商丘经济开发区


平安街道办事处叶庙社区居委会、商丘经济开发区


平安街道办事处叶庙社区居委会王西村民组


侵权纠纷再审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仍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铠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夫妻一方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未经另一方同意,相对人有理由


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王见刚与王永安、岚县大源采矿厂侵犯出资人权益纠纷一案


合同无效后在当事人之间可能产生的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或者赔偿损失权利,可以作为合同转让的标的——惠阳惠良工业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北益昌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惠州市(工贸)工程开发公司大亚湾公司、曾贯泉、第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分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


【地方法院案件解析】


业主委员会不具有要求开发商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建设


公共配套设施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主体资格——上诉人江西帝景置业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赣州市章贡区


帝景豪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热点调研】


关于天津市民间借贷案件统计分析的调研报告


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之建构——从“宁波解法”看第三方介入机制纳入医疗纠纷处理


【民事审判信箱】


当事人可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不履行调解协议就执行一审判决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


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


公证能否引起物权变动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助、补贴等是否应当计人职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对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的仲裁裁决申请撤销,法院该如何处理